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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新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一级巡视员吕志华表示,商标法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自1983年实施以来,已经过四次修改,在保障商标权利人和生产经营者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繁荣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商标领域公共利益平衡不够、专有权利保护不足、商标使用不充分、以及规制恶意抢注、权利滥用和恶意诉讼不足等新情况逐渐显现,迫切需要通过进行全面修法予以系统性解决。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推进新一轮商标法的全面修改工作,多次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形成《商标法修订草案》,已于今年1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期是到2月底。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修改内容:
一是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完善立法宗旨,加强党对商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对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促进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设“商标注册的条件”一章,明确注册要求,强化商标使用、品牌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内容。
二是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明确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情形及应负的法律责任,引入商标强制移转和公益诉讼制度,系统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规定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增加恶意诉讼反赔制度,明确商标权利行使边界。加强商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打击虚构、隐瞒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三是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坚持依法治国和以人民为中心相统一,规制长期存在的同一商标重复循环注册,着力解决权利重复授予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降低消费者识别商品真实来源的负担。进一步完善受理、撤回、中止、异议等规定,解决长期困扰实践的案件反复、程序空转、效率不高等问题,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维护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商标审查审理质量效率全面提升。
四是继续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引导商标注册回归“注册为了使用”的制度本源,增加商标使用承诺和商标使用情况说明制度,清理闲置商标,释放一大批好商标资源,解决市场主体注册难题,使真正有使用需求的市场主体能够依法取得优质商标注册。
五是加强合法在先权利和驰名商标保护。坚决打击傍名牌、搭便车、蹭流量、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是提升商标领域协同治理能力。完善行政执法措施,加大对商标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准入要求,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和司法程序衔接,强化信用监管和信用惩戒,净化市场环境。
吕志华表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陆续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总体来看,大家对商标法修改工作评价积极,认为本次修改坚持问题导向,有力解决商标领域短板和不足,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将对完善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产生重要影响。下一步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不断完善草案内容,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力争早日提请审议通过实施。